三家企业均有央企背景
自然之友透露,这三家企业均为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气企业。不仅如此,三家企业均有央企背景。鞍钢齐大山、中石油吉化是央企下属企业,连云港碱业前身是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。但就是这样的企业却屡屡违法长期超标排放。
自然之友认为,三家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,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,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,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。并应依法承担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。
据《法制日报》记者了解,新环保法实施以来,由环保组织所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以水污染为主,涉及大气污染的并不多。其难点在于,大气污染证据难固定,且污染所造成的损失不好确定。但是,事实上,近一两年来,大气污染的危害后果日益显现,特别是北方冬季采暖季节,企业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直接加重了雾霾污染。
自然之友起诉的三家企业中的两家位于北方,因此,这三起案件更值得关注。本报也将持续关注三起案件的最新进展。